一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1亿元,增长8.0%,较上年同期加快3.0个百分点,增速排全省第10位。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 15.6亿元,同比增长5.3%。
----分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完成71.8亿元,增长7.6%,增幅比上年同期(4.5%)回升3.1个百分点;餐饮收入完成8.2亿元,增长11.0%,增幅比上年同期(9.8%)回升1.2个百分点,餐饮收入的增长要快于商品零售。
----分城乡看,城镇完成72.8亿元,增长7.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0.9%。乡村完成7.26亿元,增长19.0%。城镇市场占据全市消费市场主导地位,但乡村市场发展较快。
----分县区看,所有县区均实现正增长,其中城区完成39.0亿元,增长6.4%;矿区完成6.7亿元,增长5.7%;郊区完成9.0亿元,增长22.1%;平定完成10.2亿元,增长6.0%;盂县完成15.2亿元,增长7.0%。
----分类值看,限上企业中,汽车类零售额4.52亿元,同比增长20.2%;服装、鞋帽类零售额1.56亿元,同比增长6.9%;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2.95亿元,同比增长2.5%。此三大类商品零售额占到限上单位零售额的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