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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阳泉市政府 www.www.qcbyc.com 2018-05-11 10:00 来源: 放大 正常 缩小

   本报讯 随着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机构的建立、工作方案制定完善、动员培训的开展以及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于日前全部完成,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积累的资产很多,但是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保护不严格、流转不顺畅等问题制约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发经济发展内在活力,加快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运行新机制。

  据统计,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财产性收入不到1%,增长空间和发展潜力较大。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可明晰农村集体资产归属,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优化农村各类资源要素的配置和利用效率,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让农民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范围包括,历史沿革的、实行独立核算的乡(镇、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含其所办集体企业),村(原生产大队,现居民委员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含其所办集体企业),组(原生产队)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我市总体安排,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2021年3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资产的折股量化工作,股权确权到户;2021年6月底前建立集体股权登记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股份登记簿,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工作,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机制;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作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郊区将在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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