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涉及自然保护区
第5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根据《山西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加快中央环保督察涉及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的函》(晋林护函〔2017〕382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问题是:阳煤集团二矿、五矿矿界范围与药林寺冠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重叠。按照省林业厅要求,我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市林业、国土、环保部门组成了整改任务销号自查验收组,对涉及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自查验收,目前已提请省林业厅验收销号。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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