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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对公路沿线煤场、料场、矿山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阳泉市政府 www.www.qcbyc.com 2017-11-29 16:02 来源:工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阳泉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对公路沿线煤场、料场、矿山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2017-11-28 11:19 市局经检支队

阳工商经支字[2017]206号

  平定、盂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工商分局:

  根据阳泉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领导组《关于对全市货运源头企业摸底排查的通知》(阳治超字[2017]3号)的要求,市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公路沿线煤场、料场、矿山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限

  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结合当地政府对辖区内货源头企业进行重新摸底排查的工作,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储售煤场、砂石料场和矿山户数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核清底数,做到底清数明,并及时将新登记的货运源头企业抄报当地政府治超办,为下一步全面引深治超工作夯实基础。

  2、依法履职、严肃查处。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公路沿线无照从事储售煤场、砂石料场和矿山经营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当地治超办和市局治超办。对有照的货运源头企业要签订承诺书,杜绝中途加载。

  3、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对运管部门移送的货运源头企业案件,要按照《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山西省政府令第223号)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治超办。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增强抓好治超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清醒认识当前治超工作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各县局、分局要切实加强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抓治超”就是“抓安全”的工作理念,切实把治超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更大的力度抓治超,以更强的决心抓落实,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治理措施,坚定工作信心,确保治超工作不间断、不放松。

  2、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局、分局要在当地政府治超办组织领导下,切实加大治超工作的整治力度,认真履职、严格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市局治超办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县(区)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玩忽职守、违规违纪、不作为、慢作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密切配合,及时反馈情况。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主动、及时向当地政府治超办做好汇报。同时,在当地政府治超办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沟通联系,推动治超工作抓出新成效、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各县局、分局要按照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以及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684号)之规定,在专项行动中,对发现的非法经营行为不属于本部门履职的,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确保既要依法履职,又不越权执法。同时,要营造氛围,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范围,增强工作合力,

  各县局、分局要将调查摸底情况、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分别于9月30日前、12月25日前上报市局治超办。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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